编号:1002021011410167
案由: 关于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建议
案别: 市人大 年度: 2021 建议人: 穆向明等3人
届次: 8 案号: 0167 会议: 5
类别: 教、科、文、体、卫 是否议案: 性质: 闭会件
密级: 一般 重要: 督办领导:
承办方式: 主办 承办单位: 主办:市卫健委(办理期限2021-05-31);
办理结果: A.解决采纳 办结日期: 2021-06-28 办理期限: 2021-05-31
办理次数: 1 案件状态: 已办结 反馈意见: 基本满意
是否公开: 未公开

一、背景
2015年,江苏省按照国家医改统一部署,实施了药品零加成改革。为达到“保证公立医院良性运行、医保基金可承受、群众整体负担不增加”的改革目标,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》(国办发〔2015〕38号),明确了“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、加大政府投入、改革支付方式、降低医院运行成本等,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”的配套要求;中共江苏省委 江苏省人民政府《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建设现代医疗卫生体系的意见》(苏发〔2015〕3号)提出“2.着力深化公立医院改革……实施城市公立医院价格改革方案,合理提高诊疗、手术、护理、床位和中医服务等项目价格……加快建立有利于费用控制、以合理成本定价为基础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”。
二、现状
江苏省药品零加成改革已经过了4年多时间,但部分反映诊疗、手术、护理、床位和中医服务的医疗项目收费标准长期偏低,与实际发生的成本偏离太大,严重影响了医务人员开展的积极性,制约了相应学科建设及诊疗技术发展。比较典型的有以下几方面:
(一)护理项目收费偏低
护士在吸痰护理服务中,花费大量的时间、精力、体力为患者提供精细、舒适化的护理服务,但收费价格很低且政府定价项目内涵不合理。“吸痰护理(5.7元/次)与机械辅助排痰不得同时收取且吸痰护理日收取不得超过2次”,医院神经内外科、呼吸内科、心内、心外科等科室的ICU病房内,病人每天每隔一段时间就要进行吸痰护理,吸痰次数远超过两次,一天只能收取两次吸痰费用(合计为11.4元)不能很好地体现提高体现医护人员技术劳务价值。
大换药、特大换药等护理项目按创面面积收取费用,而外科手术创面都呈线型创面,创面面积较小,只能按照中小换药收取。实际外科、骨科手术虽创面小,但消毒换药面积都比实际面积大很多,一次换药所用消毒耗材远超实际收费费用。不仅成本无法足额收取,技术价值更无法体现。
(二)物理治疗及康复类医疗服务项目和中医及民族诊疗类项目收费偏低
康复类(编码3402类)医疗服务项目和中医外治、中医骨伤、针刺、灸法、推拿治疗、中医肛肠、中医特殊疗法等服务项目,主要依靠人力,大部分由治疗师进行一对一进行治疗,耗时长、人工成本高,如“平衡功能训练7.8元/次”,收费定价畸低,其他的物理治疗及中医及民族诊疗类项目收费标准都是如此,收费定价使康复科医生感到远不如街面上推拿、按摩店从员人员体面。
当患者确诊为耳石症时,大部分患者进行人工手法复位即可减轻症状,但耳石症人工复位亦无物价编码收费。类似很多物理治疗存在收费低或无项目收费问题。
(三)部分诊疗类医疗服务项目收费偏低
部分诊疗类医疗服务项目的操作风险大,技术含量高、治疗环境要求严荷,但政府定价与医务人员的付出、医院的物料消耗等严重不对等,实际成本远远高于收费标准。如:体被系统类医疗服务项目如“ 黑光治疗13元/每部位”,“皮肤赘生物电烧治疗6.5元/次”;再如“腹腔穿刺术52元/次”、“心包穿刺术120元/次”、“肾穿刺术130元/次”、“肝穿刺术156元/次”、“肾周脓肿引流术208元/次”、“经皮肝穿胆道引流术(PTCD) 403元/次”。
(四)苏南苏中苏北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定价存在不合理差异
按照江苏省现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政策,对于护理、手术、治疗等项目中的同一项医疗服务实行苏南、苏中、苏北三级递减式定价,如:等级护理收费标准,苏南苏北同类医院相差6--7元;再如:吸痰护理收费标准,苏南三类医院收费7元/次,苏北三类医院收费5.7元/次,护士为病人提供同样的医疗服务,消耗全省阳光采购平台上成本相同的医用材料,但医疗服务项目定价差异却太大。
(五)新增加的医疗服务项目无法收费
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剧和信息技术的广泛融合,国家印发了太多的文件鼓励公立医院开展医养结合业务和互联网+健康服务,目前医养结合收费、互联网+护理项目延伸服务收费不明确,收费标准及项目名称不全。
(六)药品零差率政策实施后,财政补偿不到位
2015年11月国家实施药品零差率政策,我院每年取消的药品加成净损失三千多万,而财政拨款每年只有五、六百万,缺口较大,希能增加财政补偿力度。
三、建议
为了营建公平竞争的执业环境,推动公立医院持续健康发展,合理体现医务人员的劳动价值,全面深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》(国办发〔2017〕67号),以及中共江苏省委 江苏省人民政府《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建设现代医疗卫生体系的意见》(苏发〔2015〕3号)等文件精神建议如下:
(一)为体现护士技术劳动价值、体现专科护理特色,建议增加专项护理技术,如造口护理、PICC等;专病护理技术,如糖尿病护理等;专科护理技术,如新生儿喂奶、胎心听诊、各种护理评估等收费项目。
(二)建议江苏省医保局合理调整治疗、康复及中医及民族诊疗类医疗服务价格,并完善其服务项目内涵,取消苏南、苏中、苏北相同医疗服务项目的差异化定价政策,完善新产生的医疗服务项目定价或下放定价权限。
(三)增加医养结合类的特需项目收费,上报市级主管部门备案即可。

市医保局答复及反馈信息
办理结果: A.解决采纳 沟通方式: 通讯联系 答复时间:2021-06-28 17:59
答复内容: